在智利财务部长马里奥·马塞尔(Mario Marcel)发布的公告中,加布里尔·博里奇(Gabriel Boric)政府提出了其税务改革提案的总体纲要。
这项改革将包括四项法案(其中两项将在7月份提交给国会,其他将在第四季度末提交)。在我们的西文网站(https://reformatributaria.carey.cl/)或英文网站(https://reformatributaria.carey.cl/en/tax-reform-2022/)将会不断介绍本次税务改革的法律内容,及其最新的讨论。
如下列出本次公告中主要改革内容:
一、所得税
- 为大公司建立单独体系,将公司的税收和其合伙人的税收予以分开。这个新体系不会影响到中小企业或居住在与智利签订了双重征税条约国家的外国投资者,对他们来说,综合体系将继续适用,其中第一类税是对额外税的抵免。
- 新征分配给最终纳税人(自然人或外国居民)的股息税,税率为22%。对于居住在智利的自然人来说,他们可以选择重新结算这一税种,将股息纳入其普通步充税的基数中。
- 将第一类税从27%减少至25%,并新征一种名为“发展税”的新税种,税率为2%,可以通过在提高公司生产力的支出抵扣。
- 以22%的税率征收资本收益。
- 将结转损失的使用限制在每年确定的应税净收入的50%。
- 新征适用于投资公司或其他被动收入的控股型实体的留存收益的1.8%年利率。
- 修改投资基金的税收制度。建议:1)私人投资基金成为第一类纳税人(投资于风险资本的基金除外);2)公共投资基金继续不征收第一类税,但向法人实体分配股息应征收第一类税;3)居住在国外的出资人按照一般规则纳税。
- 修改第二类和普通补充税的档次和税率,从适用于收入超过月400万比索(约4200美元)的人的中间档次开始。新的最高边际税率将是43%,适用于月收入超过约800万比索(8400美元)的人。
- 增加新的普通补充税扣除项目,如租金收入与支出(每月上限为45万比索)和与照顾2岁以下儿童和严重依赖的人有关的支出(每月上限为55万比索)。
- 其他相关变化,如修改关于否决的支付,估值,转让定价等规则
二、财产税
- 新征富人税,对在智利注册或居住的高净值自然人予以征收。
- 该税种将考虑给予三个等级的累进税率:1)价值不超过6000 UTA(UTA系年度税务单位,约500万比索)的资产将免于征税;2)价值在6000至18000 UTA(约1500万比索)的资产部分将按1%的税率征收;3)超过18000 UTA的资产部分将按照1.8%的税率征税。
三、矿业权利金
- 新征矿业权利金,适用于年产量超过5万吨精铜的采矿公司。
- 这种税有两部分组成:1)从价税,即根据生产量和铜价,对销售额适用1%至4%的税率;2)利润率,根据铜价,对公司的营业收入适用2%至32%的税率。
四、豁免
- 取消不构成自然人利益的收入,如依照1959年第2号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规定的与出租住宅获得的金额有关的收入。
- 将推定收入制度限制在收入不超过8.5万美元的微型企业。
五、防止避税和漏税
- 修改一般反避税规则,允许国家税务局(Servicio de Impuestos Internos)进行行政执法。
- 建立最终受益人登记册,所有公司都必须向国家税务局通报直接或间接拥有等于或超过10%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最终纳税人情况。
- 创建匿名税务举报人制度。
所有这些举措的目的是到2026年增加约4%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收入(约120亿美元)。
作者:何熠明(Jaime Carey)、洁西卡·鲍威尔(Jessica Power)、马努埃·何塞·加塞斯(Manuel José Garcés)、马努埃·阿尔卡德(Manuel Alcalde)。